山东港口烟台港集团龙口港决定对报废物资对外进行转让处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转让方式:一次竞价(详见竞买者须知)
2、转让标的:本次处理一批报废物资(详见附件)。
3、竞买资格:竞价人应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能力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报价时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4、竞价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下午16:00。
5、竞买者须知:
5.1 标的质量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竞买者可于近期至现场察看),要求将报废物资过磅称重计费运离,并将堆存场地清理干净,数量以转让方地磅衡重单为准,本次转让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买人自行承担装卸、运输等全部费用,并承担上述过程中的相应风险,受让方对其所购得实物资产的处置,如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处理,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2附件中的底价为最低竞买起价,低于该价格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3本次转让为一次性竞价,转让竞价前竞买人需汇款缴纳保证金伍仟元(汇款账户:龙口港集团有限公司;汇款账号1606035119200018932;汇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龙口支行振兴路分理处)。竞买人在竞价单上填写竞买公司或竞买人人名、竞买单价(单位元/吨)并加盖公章,与汇款凭证信息、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一起以图片或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lkgsjfwb@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废旧物资竞价 ,竞价单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下午16:00,逾期递交的竞价单将不被接受。2020年7月31日下午16:00,由转让方察看竞价单、统计竞买价格,出价最高者(以参考重量、报价价格进行计算,每个包合计总价最高)即为本包报废物资转让的受让方。(若最高出价为多人,则转让方联系最高出价者再次填写竞价单,且再次竞买价格不能低于第一次竞买价格,直至确定受让方)。
5.4竞价结束后,转让方联系受让方签订报废物资转让协议书,如受让方在接到转让通知五日内未能按转让方要求及时签订报废物资转让协议书并交纳转让金(根据预估吨数计算,多退少补),则视作受让方自动放弃转让物,受让方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同时转让方有权选择竞买价格第二高的竞买人作为受让方或重新竞价。
5.5受让方办完相应的作业手续后开始装运过磅,要求自签订转让协议之日起5日内完成装运作业,清理作业现场,过磅称重计费并运离,否则按每天人民币1000元收取保管费用。
5.6所有竞买人的保证金,于转让结束后凭保证金收据及转让方签字证明退还,但因竞价成功者无故放弃或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弄虚作假,保证金不予退还。
5.7以上废旧物资详细情况可电话咨询,电话:0535-8848148,联系人:臧恒源。转让竞价联系人:张爱华,电话:0535-8845520,本次转让由龙口港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竞拍人员若对本次转让有异议可向监督部门提出,监督电话:0535-8842517。
山东港口烟台港集团龙口港
2020年7月24日
注:上表中共计4个包,竞价方可对单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报价,包内标的物必须打包处理,不可将包内标的物进行拆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