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竞价公告
龙口港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对危险废物转移处置,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转让方式:竞价转让
二、转让危险废物:
序号 | 废物名称 | 废物 类别 | 废物代码 | 废物 状态 | 年预 计量 |
1 | 废矿物油(废机油) | HW49 | 900-214-08 | 液态 | 56.6吨 |
2 | 废矿物油(废锂基酯) | HW49 | 900-249-08 | 半固态 | 15.6吨 |
注:以上2种危险废物分别报价,可参与报价其中1种或多种,每种危险废物 以对我方最有利为成交单位。 |
三、竞价人须知:
1、竞价范围:负责将我公司的危险废物按照环保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置,根据现场实际转运处置数量(过磅计量),据实结算费用。
2、竞价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属山东省内企业,并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的,该许可证必须在山东政务服务网上的固废平台中可以查询到;
(3)其“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中明确载明对应的危险废物的类别或代码;
(4)要求危废转移联单在山东政务服务网上的固废平台进行核销;
(5)能开具正规发票。
3、主要技术要求:
(1)危废处置工艺及最后产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符合清洁生产管理要求,不额外产生新的环境污染物。
(2)在危险废物清运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运输的有关规定,运输车辆必须具备防雨、防渗、防扬撒的功能,危险废物在运输和处置过程中如需要中转和临时存放,采取的措施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和安全有关要求。自出卖方危险废物装载上竞价方车辆时起,保管、运输、处置过程中的所有风险均由竞价方承担。
4、工作要求:
(1)竞价方进入出卖方的工作场所,必须遵守出卖方有关的规章制度,并对其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2)竞价方对废矿物油应做到3吨起运,竞价方接到出卖方通知48小时内,应安排清运处置出卖方危险废物。
(3)竞价方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联单的填报数量以出卖方港区内过磅为准。
(4)竞价方对出卖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安全无害化处置时,不得造成二次污染,若造成污染的,竞价方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污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出卖方,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竞价方回收废矿物油时若带走包装(200L圆油桶),需免费提供出卖方相应数量的200L空油桶。
四、竞价说明:
1、以上数量为计划数量,结算量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数量为准。
2、结算数量、危险废物联单的填报数量及过磅数量需一致。
3、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20年12月31日;如市场价格变动较小,双方均无异议,合同可续签1年。
4、价格说明:所报单价包括危废物处置价格、运费、税费等处置完毕所包含的全部费用,报价需要注明费用是收取还是支付。
五、评审标准:在资格要求满足的情况下,评审价对出卖方最有利为成交单位。
六、报价文件的组成及递交:报价单位请将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报价单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价单格式自拟)按以下联系方式于2020年2月24日16:00前扫描或图片形式发送至lkgsjfwb@163.com审计法务部,过期视为自动弃权:传真及电话:0535-8845520 ,联系人:张爱华。
七、竞价单参考格式,竞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序、号 | 废物 名称 | 废物 类别 | 废物 代码 | 单价 (元/t) | 总价 (元) | 发票类型及税率 | 费用 (支付/收取) |
1 | 废矿物油(废机油) | HW49 | 900-214-08 | ||||
2 | 废矿物油(废锂基酯) | HW49 | 900-249-08 |
注:本报价采取限定时间段进行报价,请务必按时报价!
龙口港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