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让废钢材、旧配件的公告
龙口港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对“龙口港废钢材、废旧配件”进行竞价处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转让方式:一次性竞价(详见竞买者须知)
2、竞价时间:2019年6月12日上午8:00开始,2019年6月18日16:00截止。
3、竞买者须知:
3.1本次转让以实物资产现状进行转让(所转让的废钢材放置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废旧点,有意竞买者可到现场察看后报价,联系人:臧先生:电话8848148。数量以转让方过磅重量为准,竞买人自行承担切割、装卸及运输等转让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并承担上述过程中的全部风险,转让方不提供任何机械和人力。
3.2竞价单中的底价为最低竞买起价,低于该价格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3.3本次转让为一次性竞价,转让前竞买人如为公司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地址:龙口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龙口港业务楼一楼财务处)并缴纳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竞价成功者无故放弃或竞价者在竞价过程中弄虚作假,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同时将获得竞价单一张。竞买人在竞价单上填写相关信息及竞买价格并签字、密封后交与转让方(递交地址:龙口港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龙口港业务楼801室),竞价单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6月18日16:00,逾期递交的竞价单将不被接受。2019年06月18日16:00时由转让方察看竞价单、统计竞买价格,出价最高者即为受让方。(若最高出价为多人,则转让方联系最高出价者再次填写竞价单,且再次竞买价格不能低于上一次竞买价格,直至确定受让方)。
3.4 包1到包6按照报价最高原则分别确定成交人,另外因场地要求,本次处理废旧物资需要成交人全部运走,不得以量少不够车等任何理由余留,否则保证金不予不予退还。
3.5竞价结束后,转让方联系受让方签订合同,如受让方在接到受让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未签订合同,则视作受让方自动放弃转让物,受让方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同时转让方有权选择竞买价格第二高的竞买人或重新组织竞价。
3.6受让方办完相应的安全作业手续后开始切割作业,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完成切割作业,清理作业现场,过磅计重并运离,否则每天按人民币500元收取违约金。受让方待手续全部完成并经转让方校验同意后无息退还保证金。
3.7其他竞买人交付的保证金,于转让结束后凭保证金收据及转让方签字证明无息退还,但因竞价成功者无故放弃或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弄虚作假,保证金不予退还。
3.8以上详细信息情况可电话咨询。电话:0535-8845520,联系人:张女士。本次转让由龙口港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全程监督,竞买人员若对本次转让有异议可向监督部门提出。
龙口港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12日